总体目标
1、粤港澳大湾区范围:覆盖约7000万人
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总面积5.6万平方公里,2017年末总人口约7000万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2、规划近期至2022年,远期展望到2035年
——到2022年,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世界级城市群框架基本形成。
——到2035年,形成以创新为主要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国际一流湾区全面建成。
3、战略定位:粤港澳大湾区建成世界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建设世界级城市群。
金融、保险、人民币
纲要提出,大力拓展直接融资渠道,依托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科技创新金融支持平台。
1、香港:支持香港私募基金参与大湾区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允许符合条件的创新型科技企业进入香港上市集资平台,将香港发展成为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融资中心。支持香港开发更多离岸人民币、大宗商品及其他风险管理工具。
2、广州:支持广州建设区域性私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产权、大宗商品区域交易中心;支持广州研究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研究探索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
3、深圳:支持深圳依规发展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资本市场。支持深圳建设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
4、澳门:支持澳门打造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建设成为葡语国家人民币清算中心。研究探索建设澳门-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区。研究在澳门建立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证券市场、绿色金融平台、中葡金融服务平台。
5、保险: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创新型跨境机动车保险和跨境医疗保险产品,为跨境保险客户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赔等服务。支持内地与香港、澳门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
6、人民币跨境:逐步扩大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大湾区内的银行机构可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跨境人民币拆借、人民币即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及与人民币相关衍生品业务、理财产品交叉代理销售业务。大湾区内的企业可按规定跨境发行人民币债券。
市场、贸易一体化
1、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CEPA系列协议,推动对港澳在金融、教育、法律及争议解决、航运、物流、铁路运输、电信、中医药、建筑及相关工程等领域实施特别开放措施,研究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投资者的资质要求、持股比例、行业准入等限制。
2、进一步扩展前海发展空间:拓展离岸账户(OSA)功能,借鉴上海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体系(FTA),积极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有效路径。
交通、通信
1、将建设世界级机场群:支持香港机场第三跑道建设和澳门机场改扩建,实施广州、深圳等机场改扩建,开展广州新机场前期研究工作,研究建设一批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
2、构筑大湾区快速交通网络:以连通内地与港澳以及珠江口东西两岸为重点,构建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高等级公路为主体的城际快速交通网络,力争实现大湾区主要城市间1小时通达。
3、构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粤港澳网间互联宽带扩容,全面布局基于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推动珠三角无线宽带城市群建设,实现免费高速无线局域网在大湾区热点区域和重点交通线路全覆盖。实现城市固定互联网宽带全部光纤接入。
4、实现通信资费合理下降:推动降低粤港澳手机长途和漫游费,并积极开展取消粤港澳手机长途和漫游费的可行性研究,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产业发展
1、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发展壮大为新支柱产业,在新型显示、新一代通信技术、5G和移动互联网、蛋白类等生物医药、高端医学诊疗设备、基因检测、现代中药、智能机器人、3D打印、北斗卫星应用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重大产业项目。
2、探索国际游艇旅游自由港:研究探索内地邮轮旅客以过境方式赴港参与全部邮轮航程。推动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有效实施。探索在合适区域建设国际游艇旅游自由港。
3、推进马匹运动及相关产业发展:加强香港与内地在马匹、饲草饲料、兽药、生物制品等进出境检验检疫和通关等方面的合作。
知识产权
1、建立大湾区知识产权信息交换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在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加强电子商务、进出口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知识产权执法。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案件跨境协作机制。
2、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
能源
加快推进珠三角大型石油储备基地建设,统筹推进新建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和扩大已建LNG接收站储转能力。
人才交流
1、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探索有利于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和区域融通的政策举措。
2、建设国际仲裁中心,支持粤港澳仲裁及调解机构交流合作,为粤港澳经济贸易提供仲裁及调解服务。
3、研究赋予在珠三角九市工作生活并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子女与内地居民同等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
4、鼓励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担任内地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研究推进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报考内地公务员工作。